一、活动室是进行娱乐活动的场所,所配备的电器、沙发、桌椅及娱乐工具等设施人人要爱护珍惜。
二、活动室设有专人管理并对活动室财产进行造册登记。如管理人员调整应严格办理移交手续。
三、活动室按照每天8:00-18;00开放,非活动时间任何人不得进入活动室。特殊情况须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入内。
四、管理员负责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及其它物品的管理。活动室要经常保持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五、院民进入活动室,要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六、影视、音响设备非管理员不得随意操作。娱乐时应注意文明礼貌,音量适中,不准乱喊乱叫,影响他人,制止无度“娱乐”。
七、未按规定操作,造成活动室的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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