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条件:无精神病、无传染病的六十岁以上老人。
二、办理入住手续:
1.首先到二级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1)胸透(2)血糖(3)心电图。体检结果出来后,家属持以上全部检查结果到本院护理部、医务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近期一个月内的,如复印的加盖医院章)
2.老人入院后,需要经过一周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否则后果自负。
3.携带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被送养人 1张1寸照片。单位送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及相关附件。
5.老人需要带三套以上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
三、护理方式:敬老院为老人提供普通流动性服务。
四、收费标准: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为老人提供变更后的护理项目,制定个人护理计划,按标准收费,并补交评估当月的护理费用。
五、退费规定:
1.临时外出一周以内不退伙食费、服务费,一周以上(含一周)全部退还伙食费、服务费。
2.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取暖费。
六、老人外出规定:
1.能自理老人:经家属申请办理出门证。
2.家属接老人外出:须在门卫登记,并由所在区域园区组长签字,方可外出。
七、房间安排:
1.本院依据老人身体状况进行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房间。
2.每月20-30日下午3点之前交下月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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