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房兵曹胡马诗
唐代: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译文:
房兵曹的这一匹马是产自大宛国的名马,它那精瘦的筋骨像刀锋一样突出分明。它的两耳如斜削的竹片一样尖锐,跑起来四蹄生风,好像蹄不践地一样。
这马奔驰起来,从不以道路的空阔辽远为难,骑着它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驰骋沙场,甚至可托生死。拥有如此奔腾快捷、堪托死生的良马,真可以横行万里之外,为国立功了。
《房兵曹胡马诗》是唐代诗人杜甫的所写的一首五言律诗。诗人用传神之笔描绘了一匹神清骨峻,驰骋万里的“胡马”,借此期望房兵曹为国建立功业,更是诗人自己的雄心壮志。
扩展资料:
房兵曹胡马诗赏析:
此诗为杜甫年轻时所作,具体年月无可考证。这是一首咏马诗,杜甫赞马有独道之见,以瘦硬为美,肥大为平庸,此诗正体现了这一审美观。开头先交代马的产地,房兵曹的这匹马产于大宛,这儿产的马天下驰名,看马的骨架棱角突出,瘦硬健劲;看马的双耳峻拔尖峭,有如竹筒削成。
看马的四蹄跑动轻捷迅猛,有如蹄下生风。诗人确实是相马的行家,这三看,看的都是关键部位,这就把马的体态和气质全给描绘出来,宛然如目前。以上是写马的形状,以下赞马的才能。“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这两句既赞马之才,又赞马之德,真乃德才兼备。
在这匹马的眼里,没有空阔漫长的千里之遥,日行千里不为奇,所谓德,就是危难之中,不辜负主人之生命相托。最后总结,“有如此”,总括上述,此马既然能奔驰飞腾,如此骁勇,那么在战场上,就一定能纵横万里,所向无敌。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或二十九年(741年),当时杜甫在洛阳,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轻狂的青年时期。
作者介绍: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
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
咏马的著名古诗如下:
【唐】杜甫
乘尔亦已久,天寒关塞深。尘中老尽力,岁晚病伤心。
毛骨岂殊众,驯良犹至今。物微意不浅,感动一沉吟。
咏马
【唐】韩琮
曾经伯乐识长鸣,不似龙行不敢行。
金埒未登嘶若是,盐车犹驾瘦何惊。
难逢王济知音癖,欲就燕昭买骏名。
早晚飞黄引同皂,碧云天上作鸾鸣。
骢马
【唐】霍总
青骊八尺高,侠客倚雄豪。踏雪生珠汗,障泥护锦袍。
路傍看骤影,鞍底卷旋毛。岂独连钱贵,酬恩更代劳。
紫骝马
【唐】李白
紫骝行且嘶,双翻碧玉蹄。临流不肯渡,似惜锦障泥。
白雪关山远,黄云海戍迷。挥鞭万里去,安得念春闺。
《马诗二十三首》是唐代诗人李贺的组诗作品。这组诗名为咏马,实际上是借物抒怀,抒发诗人怀才不遇的感叹和愤慨,以及建功立业的抱负和愿望。这是一组颇有特色的咏物诗,具有寓意精警、寄托遥深、构思奇巧、用典灵活等艺术特色。
这是一组咏马诗,通过对马和与马有关的许多历史故事的咏叹,表现了英杰异士的抱负和愿望,抒发了作者怀才不遇的感叹和愤慨。合观组诗,浑然天成,紧紧围绕着主旋律弹奏;分而观之,每首又各有侧重而自成一体。
清苦贫寒的家庭,怀才不遇的命运,使李贺的内心充满了凄苦、愤懑和牢骚。咏马诗,正是诗人此遇此情的写照。清代诗评家王琦对李贺的《马诗二十三首》“言马也而初意不在马也”的评论非常贴切到位,诗人确是“言马”“而初意不在马”。
房兵曹胡马
唐代: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译文:
房兵曹的这一匹马是产自大宛国的名马,它那精瘦的筋骨像刀锋一样突出分明。
它的两耳如斜削的竹片一样尖锐,跑起来四蹄生风,好像蹄不践地一样。
这马奔驰起来,从不以道路的空阔辽远为难,骑着它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驰骋沙场,甚至可托生死。
拥有如此奔腾快捷、堪托死生的良马,真可以横行万里之外,为国立功了。
注:
大宛(yuān):汉代西域国名,其地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盛产良马。大宛名:著名的大宛马。锋棱:锋利的棱角。形容马的神骏健悍之状。
竹批:形容马耳尖如竹尖。峻:尖锐。“双耳峻”是良马的特征之一。
堪:可以,能够。托死生:马值得信赖,对人的生命有保障。
骁(xiāo)腾:健步奔驰。
赏析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房兵曹胡马
杜甫
胡马大宛名, 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 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 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 万里可横行。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注家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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