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同住一个小村庄里的还有一群小精灵,尼尔斯有一天戏弄了一只小精灵,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没等他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已经骑在家鹅马丁的脖子上,和一群大雁飞上了天空。
马丁决定和大雁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已久的拉普兰。
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大雁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去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很多好朋友。
尼尔斯
作品中的主人公尼尔斯本是一个十四岁左右的少年,他调皮、贪玩、任性、懒惰,不爱学习,对待动物和人十分凶狠,因为对小精灵不恭敬、出尔反尔,受到了惩罚,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
旅行路上的尼尔斯,跟着鹅群看到了许多美丽迷人的瑞典自然风光那些巍巍高山、茫茫大河、黑黑森林、或贫瘠或富饶的土地、或雄伟或壮观的城镇,都让尼尔斯惊奇不已,在这一条前行的路上,他收获了友情和爱。
然而,也有孤独、无助、饥饿、寒冷甚至死亡的一次又一次威胁。
《活着》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它唱起了旧日地歌谣,先是咿呀啦呀唱出长长地引子,接着发现二句歌词——皇帝找俺做女婿,路远迢迢俺不去。
有那么一天俺从城里回到家中,刚刚坐下,家珍就笑盈盈地端出四样菜,摆在俺面前,又给俺斟满了酒,自己本人在俺身旁做了下来伺候俺吃喝。
那四样菜都是蔬菜,家珍做地各不相同,可吃到下面都是一块出不多(少的意思)大小地猪肉。
它是在开导俺:女人(指老娘们)看上去各不相同,到下面都是一样地。
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东西.
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这天开始,我就挑着铜钱走十多里路进城去还债。
一天下来,我的绸衣磨破了,肩上的皮肉渗出了血。
这时候福贵扶着犁走到她们近旁,他插进去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谁错,们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活是自己同亲人、朋友、陌生人之间彼此温暖、彼此鼓励、彼此理解的过程。
有庆死的时候啊我苦的那个伤心……月光洒在地上,像是洒满了盐,我知道有庆再也不会从这条路上跑着回来了……最后福贵老人牵着那头叫做福贵的牛,在夕阳的余晖中,慢慢走远……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我听到老人对牛说: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下面是几个段落。。。。。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里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当我站起来告辞时,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然后我与一位当上了祖母的女人坐在门槛上,她编着草鞋为我唱了一支《十月怀胎》。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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