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26日电 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浙江省决定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让“银发族”老有所养。
记者26日从浙江省政府正式公布的《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了解到,作为一项社会福利工程,浙江省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点实现社区和中心村全覆盖,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据了解,浙江省目前已进入典型的老龄化社会,是国内最先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老龄化程度比全国快10年左右,仅次于上海。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029万,占当时总人口的21.37%。
为了应对老龄化浪潮,浙江省已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推进完善低标准、多层次、广覆盖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一些地方也在纷纷探索。如去年3月,宁波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出炉,这是浙江省首个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标准;去年底,嘉善县老年公寓申报的“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了省质监局专家组的验收,这标志着浙江省首个“社会化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获得成功。
浙江省政府在纲要中还指出,将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确保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拥有1个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小城镇和农村普遍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着力培育发展社区养老、卫生、家政、教育培训、助残、健身等社会服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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