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一到十的繁体写法为: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其余数字大写为:佰、仟、万、亿、元(圆)、角、分、零、整。
200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同时也明确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范围: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繁体字,也称繁体中文,欧美各国称之为传统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一般是指汉字简化运动被简化字所代替的汉字,有时也指汉字简化运动之前的整个汉字楷书、隶书书写系统。繁体中文至今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直到1956年前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的标准字。
近代成规模的汉字简化运动,最早在太平国,简化字主要来源于历朝历代的古字、俗体字、异体字、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193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第一批简体字表》,但因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反对而搁置。1956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中国大陆开始全面推行简化字,20世纪70年代曾经有过一批二简字,后被废除。
目前仍然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有中国的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汉字文化圈诸国,新加坡以及马来西亚等海外华人社区多为繁简体并存,中国内地在文物古迹、姓氏异体字、书法篆刻、手书题词、特殊需要等情况下保留或使用繁体字。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万。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
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扩展资料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
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如“3564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元”。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个十百千万的大写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
明朝时期,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
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
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和“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系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大写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3、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大写数字
繁体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百千万写法分别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佰、仟、万。
繁体数字写法在财务票据上规定使用,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在 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繁简差异
繁体中文和简体中文除了汉字字形本身的差异外,还存在词汇的差异。例如简体中文中多用的“圆珠笔”,在繁体中文中称“原子笔”,简体中文里的“斯大林”在繁体中文里被称为“史达林”,简体中文里的“朝鲜”(此处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亦称北朝鲜)在繁体中文里被称为“北韩”,简体中文里的“悉尼”在繁体中文里被称为“雪梨”等。
由于有这种差异,“繁体用语”这种说法随之产生。不过其实这并非繁简中文本身的差异,而主要是由于使用两者的人群,尤其是中国大陆和台湾在20世纪中叶由于政治原因分隔后交流较少,造成了用词习惯的差异。这种现象在1980年代以来由于科技术语的不同而更加明显。而且,在同样使用繁体中文的台湾、香港等地也存在一些用词习惯的不同。因此,有人指出正确的说法应为“台湾用语”、“香港用语”等,而非“繁体用语”。
1到10的大写分别如下:
1(壹)、2(贰)、3(叁)、4(肆)、5(伍)、6(陆)、7(柒)、8(捌)、9(玖)、10(拾)
以下是大写数字一到十填写注意事项: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大写数字一到十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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