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昆山市修订出台了《昆山市老年人日间照料管理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考评机制,提升全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老服务水平。
一是考评内容精细化。《办法》要求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建设、服务功能、人员制度、服务成效等4大项12个小项进行考评,另增设4个创新加分项。考评总分110分,其中设施建设30分,服务功能50分,人员制度10分,服务成效10分,创新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0分。考评等级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至90分)、一般(70分至80分)、合格(60分至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档。
二是考评方式多元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考评一年一次,得分由区镇、办事处考评、市级考评、第三方考评三项组成。区镇、办事处考评由区镇、办事处民政办(科)、居家养老管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对区镇辖区内日间照料中心评分。市级考评由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评定。第三方考评由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考核评定。
三是考评等级与运营经费拨付相挂钩。根据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的实际情况,上半年预拨全年运营经费补贴的50%,下半年根据考评情况进行结算。考评优秀的全额拨付运营经费,并给予适当奖励。良好的90%拨付,一般的拨付80%,合格的拨付70%,不合格的(建成未运营属不合格)不予拨付,并予限期整改。当年度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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